1、已办理借据的外来项目经费,经确认到账后,请即时到财务处事业财务科核销借据,并提供办理入账的相关合同、批文或其他材料。
2、未办理借据的外来项目经费,经确认到账后,请即时到财务处事业财务科办理开票手续,并提供办理入账的相关合同、批文或其他材料。
3、校内相关部门、单位的省市财政专项经费拨款,经确认经费到账后,相关部门、单位应及时向财务处计划管理科提供与该专项经费相关的批文、合同或其他材料,便于财务处及时知悉该专项经费用途,本年度预算调整或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安排该专项经费指标。